长春男子用“百度糯米”买特价产品取货时店家称没货

20.05.2015  17:54
 

消费者向记者出示网购加多宝的订单 记者 兰洋 摄

5月17日,是网络上比较流行的“百度糯米吃货节”,对于很多爱好美食的网友而言,这是一个好日子,大量的美食在这一天都会降价。同样是这一天,长春市民李先生也心情愉快地在“百度糯米”上买下了四箱加多宝,可是5月18日,当他兴高采烈地去网络上登记的鲜果酷饮饮品店取加多宝时,却得知鲜果酷饮饮品店没有加多宝,而且连鲜果酷饮饮品店的店主都没听说过“百度糯米”跟他们合作过加多宝的特卖。为此,李先生非常气愤。

网上买加多宝却取不到货

19日,长春市民李先生拨通了本报热线,他反映,在“百度糯米吃货节”这天,他通过“百度糯米”手机客户端买了4箱加多宝,之所以一下买了这么多,是因为当时网上写的是特价销售,原价41元的加多宝在当天只需要15.1元,取货的地址是位于长春市永吉街与崇智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家名叫鲜果酷饮的饮品店。

当时买完我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我的朋友们,但是当我第二天来到鲜果酷饮饮品店时,却被饮品店的店主告知店里根本没有加多宝,没办法取货,店主还告诉我,同日去取加多宝的市民还有几人。”李先生讲,后来他给“百度糯米”的客服打了电话,那边的工作人员称可以给他退款。

取货点:我家没有加多宝

19日下午,记者下载了一个“百度糯米”客户端,在上边搜索鲜果酷饮,结果只搜到了这家店的一种饮品,名字是桃橙汁,没有加多宝。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李先生,李先生说目前该店的加多宝已经下架了,他还给记者发了他退款商品的界面截图,上边写着退款中。

同时,记者还按照李先生提供的电话,以买家的身份联系到了鲜果酷饮,也被告知店家没有加多宝。于是,记者来到了鲜果酷饮饮品店,得知记者的来意,店主汤女士也非常苦恼,汤女士说,她的店是3月18日开业的,之后曾与“美团网”、“大众点评”合作过,5月5日,“百度糯米”也联系到了汤女士,说看见她家与其他网站合作过,希望她可以和“百度糯米”合作,汤女士便同意了,在合同上签了字。

后来好像十五六号,我发现‘百度糯米’给我的商品价格定得特别低,我就跟他们说价格太低,接受不了,不想合作了。但是他们没有给我明确的回复。就在17号开始,就有很多人来我这取加多宝,可是我这都是现场制作的饮品,我家从来没有卖过加多宝。”汤女士讲,事情发生后她曾多次给之前与她联系的“百度糯米”的业务员打电话,但是业务员没有接听她的电话。

百度糯米:给消费者退20元

同日,记者还拨通了“百度糯米”的客服电话,人工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要派工作人员去店方调查核实,之后才能答复记者。

我们首先可以把您买到的商品进行退款处理,24小时之内我们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您。”接线人员说。随后,记者问询其通常情况下,出现这种问题是何原因,接线人员告诉记者,可能是商家变更商品没有及时与“百度糯米”沟通。对此,鲜果酷饮饮品店的汤女士表示,她的店从未卖过加多宝。

18时许,“百度糯米”另一名客服工作人员联系到记者,称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表示抱歉,同时会给消费者的“百度糯米”钱包中打入20元钱。记者询问发生此事的原因,工作人员依然表示可能是商家变动商品信息没有与“百度糯米”沟通好。记者向其索要总部电话,对方称无法提供。

律师:已侵犯消费者权益

19日16时许,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邱律师讲,“百度糯米”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首先,17日那天,这个商品在网络平台上是有的,消费者也已经支付了货款,双方便构成了买卖的关系,但是当消费者去取货时,货却没有了,这就是一种消费欺诈,消费者应该向‘百度糯米’追偿,同时‘百度糯米’光退费也是不行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百度糯米’除了退还消费者的消费款之外,还要赔偿其商品价格三倍的赔偿金。”邱律师讲,至于“百度糯米”与鲜果酷饮的纠纷,要依照双方合同上的说明进一步协商解决。(记者 常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