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业分公司纪委建立“五项”制度推进“三转”落实

13.11.2015  14:33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白河林业分公司纪委坚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制定实施“五项”制度,推进“三转”,促进监督职责更加清晰、监督方式更加科学、监督效果更加明显,扎实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公务接待审批联签制度。加强了公务接待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五权”工作企业公务接待制度流程运行。一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二是行政部严格执行《白河林业分公司公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三是每月将公务接待审批单中的餐费宿费分别登记汇总,形成台账,由办公室出具核销单经局办主任、宾馆负责人、行政部联签审批后,按照招待费核销流程办理核销。

  严格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办公用品采购程序运行,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用品采购的流程。机关办公经费按机关干部人数核到各部门,人均600元/年;采购的办公用品必须登记台账验收后入库,领用办公用品时领取人在《办公用品去向表》上签字后方可出库;每月将台账汇总登记;大宗物品采购均按“五权”工作要求,经比价后进行集中定点采购。

  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首先,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要求实行了一车一台账的管理办法,每台车设立单独台账,将燃料费、公里数、车辆维修费用、保险费、过道费等费用进行单独统计。其次,对需要维修的车辆实行申请、审批的管理办法。三是严格管控车辆加油,车队按月将各车台账分别进行登记汇总。

  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权”制度联签联审制度,坚持“个人不定事,个人不批钱”的原则,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主管部门要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大额资金运作,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财务方可办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核销期限,要求公务接待主管部门以月份为期限“一事一毕”核销的原则,及时提供相关合规合法的原始票据,严禁使用白条、虚假发票、过期作废发票。再次,强化公务接待核销票据审批手续,健全规范公务接待费内控制度。实行“一事一批”制度,杜绝将多次发生非同类经济业务事项原始票据合并汇总核销,集中支付。严格审查核销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坚决不予核销。

  严格工作纪律制度。会同机关党总支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机关各部室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结果在检查中发现两名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迟到,于是公司党委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两名迟到的机关干部进行了通报。与此同时,纪委监察部深入基层进行“五权”建设工作巡查时,也着重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问题向基层单位提出了具体求。            (记者刘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