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民委为兴边富民资金打造“制度笼子”

23.11.2018  22:08

白山市民委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四审”“七有”“六清”“三验”,强化兴边富民资金管理工作。

      所谓“四审”,即:村级初审、乡镇会审、专家评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领导小组终审,确定项目安排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七有”,即: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有项目法人、有项目具体责任人、有项目直接责任人、有项目施工预算、有项目施工(合作)合同、有后期管理协定,细化主体职责和任务清单,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六清”,即:项目公示公开情况清、项目质量监督记录清、项目资金支出清、项目资产台账清、项目收益分配清、项目档案资料清,使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开透明;“三验”,即:结算查验、乡镇初验、县级复验,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安上三道“防护栏”。(白山市民委 于千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