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完善警务公开打造阳光警务

27.08.2015  17:41

  今年以来,白山市公安局以公安改革创新为契机,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平台、健全完善警务公开监督机制为抓手,切实将警务公开纳入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轨道,积极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执法环境。

  完善“三化”警务公开制度,畅通警务公开渠道。按照新法、新规、新要求,对户政警务公开内容进行重新梳理,推行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全市公安机关分别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警民联系台、意见箱,实行民警挂牌上岗,对人员调整后的民警相片、职责及时进行撤销或更换,切实保证了警务公开内容的规范化;警务公开形式多样化,除上墙公布外,各地均印制办事须知卡、办事指南等便民条,摆放在大厅供群众免费使用;充分发挥官方微博的作用,发布便民服务举措;警务公开范围广泛化,在实行警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建立完善警务公开运行机制,明确警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公安工作要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建立警民联系卡、办事制度公示卡、征求群众意见卡、办事流程卡、便民服务卡;在户政窗口全面设立警务公开栏,积极打造阳光警务。

  突出“四项”执法公开内容,健全完善警务平台。对窗口服务执法公开内容进行清理,对不符合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换;对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权限的业务部门所涉及的公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书上明确群众办理业务应提交的材料类别、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杜绝因公安机关原因而让群众多次往返的情况发生。

  建立“三项”执法监督体系,完善阳光警务机制。建立窗口警务公开监督机制,在窗口设置警务公开督察宣传栏,将民警职责、服务标准和要求等公布于众,并设立群众监督信箱,将此作为对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警务公开考核的依据;坚持全方位执法监督模式,把执法监督工作渗透到执法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每个时段,要求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理念;通过深入辖区走访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谈、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民警服务态度、廉洁从政、警容风纪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