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0.05.2016  15:10

  白城市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求流动人口管理有效途径,以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为工作目标,克服人员流动性强、管理困难的现实状况,实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三个转变”,受到外来务工人员好评。

  提升理念,由“强防范”向“亲服务”转变。随着近年白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员来往频繁,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为有效应对人口流动对治安管理带来的挑战,该局首先转变观念,变被动“防范”为主动“服务”,牢牢把握主动权。针对外来流动人员申领暂住证不主动并且办理注销手续不及时的实际状况,该局组织辖区民警深入辖区,采取上门采集照片或预约联系等方式,为外来人员主动办理暂住证并送证上门。建立辖区民警定期走访制度,了解掌握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员基本情况,并通过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拉近距离。针对外来流动人员法制意识普遍不强及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等实际状况,该局在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中采取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以案说法的方式,帮助他们进一步提升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沟通协作,由“职能化”向“社会化”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涉及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城市环境等的一项综合性工程,仅由公安机关承担,力量薄弱、效果不明显。为此,该局积极会同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暂住人口申报登记、申领暂住证、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重点突出服务职能,并融管理于服务之中,真正做到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管住管活,由“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实施以业控人、以房管人辅助以证管人的服务管理方式。及时与用工企业沟通,第一时间将企业员工信息及时转化为公安可用信息,有效避免“人来未登记、人走未注销”的情况出现。以固定的出租房屋来管理流动的人口,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普查登记,使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等单位个人守法履责的宣传教育,签订治安责任书,明确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要求用工单位及房屋出租人及时组织安排、提醒流动人口做好登记,对于不严格遵守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