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局查获一批劣质化肥

06.11.2014  20:04

      按照白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备耕生产工作的要求》,白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全市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2004年4月2日,该局依据法律程序,向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天津市丰裕肥料有限公司岭下经销处送达了不合格复混肥检验结果告知书。该复混肥料为天津市丰裕肥料有限公司生产,标称为“喜元牌”,等级为低浓度,总养份(N+P2O5+K2O)含量(%)≥25.0,数量为35吨(700袋)。经化验实测值总养份为15.3。依据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准判定此批化肥为劣质化肥。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经销处业主已将698袋劣质肥销售或转移,剩余2袋已被扣押。经过市质监局和洮北质监分局执法人员连续奋战,目前已追回该批劣质化肥35袋,并通过媒体进行了曝光。剩余劣质肥正在追缴中,销售劣质化肥的业主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