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出台返乡创业新举措

25.08.2017  15:49

  近日,白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返乡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12项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政策措施。其中,在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实施返乡创业培训、多种模式推进返乡创业以及搭建返乡创业平台等5个方面有较大突破。

   一是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 对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同时,对招用50人以上的,由白城市政府每年奖励5万元。

   二是实施返乡创业培训。 开展创业脱贫培训,围绕创业脱贫,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接受免费技能培训1次,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域内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对经过培训掌握技能并实现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由白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奖励。

   三是多种模式推进返乡创业。 对于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白城市政府每年给予奖励10万元。对于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旅游、休闲、民俗等项目,年销售额达到20万元的,白城市政府每年给予奖励2万元。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白城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个人,白城市政府每年给予企业或个人奖励5万元。

   四是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各县(市、区)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个,获得省级创业基地命名的,白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县(市、区)创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复转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各1个,获得相应称号的白城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级“引凤还巢”基地和创业创新“”空间称号的由白城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是提升返乡创业人员归属感。 将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对于返乡创业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积极推荐参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对于优秀返乡创业民营企业家,开通职称评定快速通道,评审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给予优秀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免费提供60-100平方米周转住房(根据创业规模提供)。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子女(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入园(入学),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的配偶就业给予优先安排,属于公务员身份调入本市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可安排到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可安排到本市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