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将获得12亿元补贴

28.04.2015  09:51

  本报讯(翟向东记者高大伟尹雪)春光灿烂黑土地,瀚海四月传佳音。近日,由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确定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获得资格的16个城市分别是: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据悉,全国有130多个城市申报,22个城市“入围”,16个城市获得资格通过,我省白城位居其一。

  按照评审标准,获得通过的城市,在3年建设期内,国家每年给予地级试点城市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3年累计可达12亿元。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引入社会资本情况达到要求比例并高质量完成工程项目,还可获20%的资金奖励,合计可达14.4亿元,并将拉动市场化资金40亿元以上……这意味着白城市实现了建市以来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额度的历史性突破,将为白城市进一步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也标志着白城雨水基础设施系统开发改造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对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都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这不仅为打造更高层次的宜业宜居城市增添了新的平台和载体,更展示了白城争取国家支持、建设高水平生态文明城市的力度和手笔。

  白城的申报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月15日,在省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专家评审团对省内6个申报城市进行评审中,白城被推荐为吉林省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建设新模式。其内涵为——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