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省联合督察组到通化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专项督察要求市县两级不动产职责机构整合在年底前完成

22.10.2015  09:46


    10月13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察组,来通化市专项督察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督察组要求,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务必在年底前完成。

专项督察采取召开督察汇报会方式进行,重点督察市县两级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计划推进情况和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情况。

汇报会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树宝主持。会上,副市长王国昌代表市政府汇报了通化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情况;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二室主任刘兴广宣讲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要求,介绍了各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督查室正处长级督查员周伟星、省厅副巡视员张树宝就切实做好不动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分别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督察组强调,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督察组要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上下联系,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对职责机构整合不到位的地区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要走出去,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尽快实现整合工作新突破。要明确整合要求和时限,倒排时间表,确保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

通化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市局局长丁杰、调研员鞠长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信,通化市编办及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国土、编制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办公室  李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