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检战“疫” | 隔离“五脊六兽”,当心“祸从口出”

04.06.2020  14:31

某某小区302(号楼)确诊五人,个人物品正收拾往外拉,疫情防控人员来的”5月13日,一段号称是吉林没被公布的确诊病例视频流出,一时间在微信平台疯转,牵动着江城人民紧张、不安的神经。

据悉,该视频的发布者叶某某,系吉林市丰满区某小区居民,自5月11日丰满区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后,所有属地小区都在加强管控,他听丈母娘说想念孙子了,要来叶某某家小住几天陪陪孩子,“那么大岁数了,来回折腾啥?”叶某某盘算着,必须想个办法,让岳母主动“知难而退”。

机会来了,5月13日社区工作人员在为小区隔离人员运送物资时(包括向隔离人员运送生活必需品,并将其生活垃圾带离),身着防护服,行色匆匆......这一幕恰巧被楼上的叶某某看见,他赶紧拿出手机摄录,并附上了他“小区内新增病例”的画外音,然后随手将视频转发到岳母所在的家庭微信群内,并被群内成员大量转发。

叶某某怀揣着岳母退避三舍的“美梦”,谁成想迎来了公安机关传唤的“噩梦”。因为他将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发送至网络,并引起大量转发,给疫情地区乃至整个社会造成舆论影响和恐慌,其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为及时消除涉疫案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丰满区检察院在侦查环节提前介入,通过查看案卷材料、了解案件进展,与公安机关会商研判,对证据收集和固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在特殊时期,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轻信或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字:鲁小祯  郭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