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延续办理的通知
26.02.2020 18:1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吉建管〔2020〕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效期在吉林省突发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束前到期应办理资质延续的企业,其资质证书暂不视为过期,可以参与招投标活动。企业应在吉林省突发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逾期仍未延续的,资质证书作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5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6.02.2020 18:14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吉建质〔2020〕3号
各市(州)建委(住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的警示通报
吉建办〔2020〕22号
各市(州建设厅
关于优化审批服务有序推动企业及建筑工程开复工的通知
吉建办〔2020〕20号
各市(州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