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发出通知 全省疫情低风险地区法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等场所

03.03.2020  15:20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实际,省高院下发《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知》,全省处于低风险、较低风险地区的法院诉讼服务等场所恢复开放。

日前,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经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拓展,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各地法院将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级标准,有序推进诉讼服务等场所恢复开放。目前,处于低风险区和较低风险区的56个基层法院及6个中级法院将恢复开放诉讼服务等场所。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优化诉讼服务,积极探索丰富诉讼服务载体,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要继续加大“网上”、“线上”诉讼服务力度,加大吉林移动微法院、电子法院应用推广,引导当事人选择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业务,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诉讼服务需求。

通知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摆在首位,做好接待场所防护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加强来访人员体温监测和人员登记,统筹安排接待人员和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接待干警防护,配发必要的防护物品;做好接待场所安全保卫,配齐保护防护装备,对安检设施进行经常性消毒。同时,各地法院要制定安保、防疫等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有力有序处置突发情形,保障当事人和法官干警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将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一如既往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

延伸阅读

吉林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工作指导方案》确定的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标准:

按照疾控管理有关要求,根据确诊病例情况和疫情风险高低,我省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元,将全省县(市、区,开发区)分为五级,即低风险区、较低风险区、中等风险区、较高风险区、高风险区。

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本行政区域内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后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

较低风险区(零散病例区):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仅有个别或散发病例,病例间无流行病学关联。

中等风险区(聚集性发病区):本行政区域在一个潜伏期内,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出现2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病例。

较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病例明显增多,反复发生多起聚集性和暴发性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

高风险区(局部流行区):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波及该县(市、区)的1/2以上街道(乡镇)。

目前,全省没有较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分区分级情况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并由省卫生健康部门通报。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