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子酒后骑摩托送孩子上学 违法被处罚

13.06.2018  11:03

  本报讯 近日,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送孙子上学,被市交警支队净月高新区大队二中队交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测试,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8日,净月高新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新城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着新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车后座拖着一名小学生,两人都没有戴头盔。民警示意这辆摩托车靠边停车,准备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细心的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询问得知车上的孩子是驾驶员的孙子,民警开车将孩子送到了学校。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确认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吊扣6个月的处罚。

  (记者 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