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涉嫌奸杀罪获刑 上诉称被吊钢管上刑讯逼供

03.08.2018  15:42
男子疑涉嫌奸杀罪获刑 上诉称被吊钢管上刑讯逼供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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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17日,安徽省涡阳县城关镇赵楼村,16岁女生王某琳遇害。半年后,警方侦查认定,王某琳的邻居车雪峰、车超,以及车雪峰的表弟李勇和车雪峰的战友荆献柱有重大作案嫌疑,车雪峰的母亲谢广英则涉嫌伪证罪。

  当时,车超的新婚妻子王侠怀有4个月身孕。娘家人曾无数次劝她,把腹中胎儿打掉,一切重新开始。在看守所会见时,车超也狠下心说,“有合适的,你再找吧。”但王侠没有听从劝告,她等了18年:“我就不信他能干出这种事。

  这起案件中,5人涉案入狱,历经3次改判。2004年6月,安徽省高院终审判决车超、李勇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车雪峰、荆献柱则无罪获释。至今,在狱中服刑的车超和李勇仍在申诉。记者获悉,安徽省高院近日已正式立案复查。

   死者亲属推算凶手

  2000年1月18日,赵楼村村民报案称发现一具女尸,经警方证实,系村民王继华前一天上学失踪的女儿王某琳。经涡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其系钝器造成的颅脑损伤死亡。

  车雪峰和王继华是邻居。他和父亲及弟弟车超曾帮王家人抬棺料理后事。警方在全村摸排嫌疑人。车雪峰说,死者亲属把周围的住户排查了一遍,除去老弱病幼和已婚的,推算下来就算到了车超头上。当时,车超22岁,案发时即将结婚,独自住在新房,车超就这样成了犯罪嫌疑人。之后,车雪峰及其表弟李勇、战友荆献柱也被警方带走。

  2001年12月,亳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车超等4人当晚在车雪峰家喝酒。车超与李勇提前离席,巧遇放学归来的王某琳,两人欲施暴之际,遇到车雪峰和荆献柱。之后,车雪峰在一旁望风,另外3人先后对王某琳实施奸淫。后王某琳被4人用砖猛砸头部身亡。

  亳州中院的判决认为,车超和荆献柱均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李勇由于案发时未成年,从轻处罚,与车雪峰一同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外,车母谢广英因“隐瞒当晚4人在家喝酒吃饭的情节”,被以伪证罪判刑2年。

   申诉称遭女警诱供

  5名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4个月后,安徽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荆献柱的死刑改为死缓。5名被告人再次上诉。

  在上诉材料中,车超和李勇称,办案人员对他们进行刑讯逼供:“用铐子吊在钢管上吊打时,晕死过去好几回。”车超和李勇称,办案人员还要求他们把衣服脱光,用电棍打生殖器、头、脸、手、脚等。一名获释狱友告诉记者,他亲眼看到车超满脸是血被人抬进监室,嘴巴红肿充血,无法进食。

  在申诉材料里,车超还写道,他遭遇一位女警察的诱供。对方每天给他送饭,说会对他像亲儿子一样。2000年9月,车超在一张烟盒纸上给家人写信,说认了个对他很好的干妈。同时,还让父母承认,事发当晚,他和哥哥车雪峰、表弟李勇、荆献柱一起在家吃饭喝酒。

   奸杀案存诸多疑点

  车超等人二次上诉后,安徽省高院于2003年10月,再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04年4月,亳州中院在定罪证据未变化的情况下,判决荆献柱、车雪峰无罪,理由是“只有被告人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佐证”,车超仍被判处死刑,李勇为无期徒刑。被告人上诉后,2004年6月,安徽省高院改判车超为死缓,其他人不变。判决生效后,车超和李勇开始服刑,荆献柱和车雪峰则离开看守所。为了替弟弟和表弟喊冤,车雪峰说,他寄出的申诉书“用五菱车一车都拉不完”。

  参与案件申诉的律师张柄尧认为,此案存在诸多疑点。本案被确认为强奸甚至轮奸,但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鉴定却称死者处女膜无明显破损,被害人体内无精液等,并且,死者体表、衣服和凶器砖块上,均未提取到车超和李勇的指纹、血迹、体液、毛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