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识“有能力”男子 借出6万元后无法要回

15.02.2015  10:10

去年末,市民李老太的女儿借给了一名只有两面之缘的男子6万块钱,当时男子承诺一个月后还钱。如今快两个月了,男子只还了一半,另一半一直拖着不给,每次都言辞闪烁,这让母女俩担心是不适上当了呢?

 

李老太说,去年12月初,女儿在一家手机店选购手机时,认识了借钱的刘某,当天刘某也在店里选购。刘某看上去30多岁,虽然之前与女儿并不相识,却主动搭话,说女儿患有心脏病,现在情况不太乐观。

 

听这话,女儿不免有些担心,便和刘某多唠了几句话,临走时还互留了电话。女儿回家说起此事,李老太觉得,男子看出女儿有病,有点“能耐”,几天后,便将刘某请到家里,希望给女婿也看看。

 

这次说得如此贴切,让李老太一家觉得,刘某肯定不是“一般人”。而且刘某来时,带了水果,表现得也亲切,随和,给一家人留下了好印象。李老太说,半个月后,刘某突然给女儿打来电话,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向女儿借钱。因为女儿觉得两人挺有缘,再加上之前的交情,就先后分两次借给了刘某6万元,刘某也写了借条,承诺按时还钱。李老太给记者出示的两张借条上,涉及金额为一万和五万,借条上的内容颇为简单,只写着:刘某向某某借多少钱,除此之外,就是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9日,还款日期2014年12月30日和2015年1月20日),借款人处,有名字和手印。

 

李老太说,到了最后限定的还款日期,刘某没能全额还款,只是1月8号之前,分五六次共还了1万元。过了1月20日借条上的最后还款日,刘某就一直推拖。女儿没有办法,才跟她说了这事,此后,她们母女俩多次催促,刘某才于1月26日又还了2万块钱,现在还剩下三万元没还。

 

为了要回剩余的钱,李老太的女儿多方打听,找到了刘某的住处,却始终没见着刘某人。打电话,刘某都以在外地为由,不还钱。

 

李老太担心3万元钱泡汤,表示愿意等刘某回话,再做打算。那么,李老太手里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刘某一直拖着不还钱,李老太母女俩又该如何维权呢?

 

宗律师提醒大家,索要借条时,出借人一定要仔细核查借条内容。除了有借款数额、用途,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外,也一定要索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并要求签字画押。如果借款数额多的情况下,最好有房产抵押。这些都是日后索要欠款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