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相撞事故原因基本确定 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

18.12.2014  08:24

“54路相撞”续

17日,记者对54路电车事故进行回访时得知,目前,医院中还有10余名伤者正在接受检查和治疗。长春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为突然停电后驾驶员操作不当所致,目前已暂停驾驶工作。

乘客:前车司机当时没提醒

17日,记者来到长春公交集团电车公司进行采访。在电车公司,记者看到4位轻伤乘客“讨说法”。

据了解,这几位乘客当时均在前车上。右手小臂还打着夹板的徐女士说:“事故发生前电车曾经停过,司机说是车没电了,让我们等一下,之后司机就下车用一个木棒状的东西敲打了几下电车下面某个部位,上车告诉乘客们‘来电了’。又往前走了一会儿,经过一个坡道时,我就发现车在向后倒,有的乘客也感觉不对就询问司机为什么会倒车,可是司机没做回答,也没对乘客们做任何提醒。之后就和后车撞在了一起!”徐女士说,在乘客们下车以后过了几分钟,司机才下车对乘客们道歉并进行安抚。

随后,记者又采访到撞击时在后车上的乘客李女士。李女士说,事故发生前,自己车上的司机已经对乘客们进行了提醒,大家提前做好了准备,使得车上只有个别人受伤。

电车公司:会按规定赔偿

“对于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有明文规定,电车公司会严格按照规定,在伤者医治过程结束后依据票据对受伤乘客进行赔偿。”电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根据医生建议必须住院的伤者有3人,其余还有大概10余位乘客留在医院做一些相关检查。

关于赔偿问题,因为需要通过保险公司鉴定方能出结果,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但电车公司会尽量保证在伤者结束医疗程序后半个月内完成赔偿。

据了解,目前,相对来说伤势较重的乘客,有一位是小臂骨折、一位鼻骨骨折、一位头部缝了3针。

对于伤者,电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时时关注伤者,并针对他们的需要提供帮助。

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事故发生

长春公交集团副总经理张志良说,目前,事故原因已基本确定。

“停电后,造成车辆刹车气压降低,此时司机采取的措施不当,导致溜车!”张志良说,在责任追究方面,公交集团要求电车公司先拿出一个意见,目前,电车公司已暂停当事驾驶员的驾驶工作。

同时,公交集团已将事故原因调查结果上报政府部门。

对于事故的发生,长春公交集团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由于轨道上有雪,环卫工人在轨道的路口处扫雪,而且早高峰时过路口的车辆非常多,多辆有轨电车被阻隔到了路口处。

“电车在运行中,如果‘扎堆’,就会造成该处电路负荷‘超载’,变电所就容易发生跳闸现象。”相关负责人说,这是造成突然停电的主要原因。

记者  周东魁  实习记者  孙立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