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将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07.01.2015  18:09

     

  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环保部自然生态司副司长柏成寿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组一行对通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及技术评估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对通化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进行了全面多位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通化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要求,同意通化县通过考核验收。至此,通化县成为我省首个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的地区,我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通化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县创建列入全县“一号工程”,全力推进,把“绿色发展”作为内涵和品位,深刻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赢,坚定不移的走生态文明之路。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工程带动,强化宣传教育等多举措,有效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成立四套班子一把手任组长的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生态创建绩效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生态产业、清水、蓝天、家园、清洁、宁静、青山、生态安全”等八大工程,开展“绿丝带行动”和“生态文明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生态县创建的氛围。考核验收组对通化县生态县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验收组组长柏成寿副司长指出,通化县创建力度大、有特色,生态县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通过工程带动,全面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的目标。同时,也对通化县生态县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希望通化县乘势而上,加快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水平,向绿色生态挖掘生态红利,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生态创建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贵在创新、重在实干、成在持久。通化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为我省生态县创建工作带来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今年我省还将继续加大生态县创建工作力度,推动龙井、珲春、汪清、池南等4个省级生态县(市、区)向国家级生态县(市、区)迈进,推动集安、柳河、临江、敦化、抚松、莲花山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地区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县(市、区),指导通化市等地级市开展生态市建设,生态示范创建将成为生态吉林建设的重要平台和细胞工程。 

  吉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张旗威、通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梁勇参加此次验收工作。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