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权案终判 五出品方道歉并赔500万

19.12.2015  09:41

北京市高级法院12月18日就台湾作家琼瑶起诉大陆编剧于正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于正等5名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级法院最终认定,大陆热播剧《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于正等5名被告公开道歉,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共同赔偿原告琼瑶500万元人民币。

 

琼瑶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在18日微博上发文称:“近19个月的诉讼历程,近600个日夜的等待,台湾著名作家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此刻,我们只想说:‘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