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 获赔500万元将全部捐献

27.12.2014  10:06

长达半年的之久的琼瑶、于正诉讼案终于有了结论,12月26日下午两点,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进行公开审理,于正、琼瑶本人均未到达现场。法律认定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抄袭,要求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并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停止《宫锁连城》一些发行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长达半年,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性抄袭

 

本年4月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并在业界引起争议。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成为近期热点。

 

今天,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将告一段落。据了解,法庭总结了6条焦点。

 

1、剧本《梅花烙》归属权。

 

2、小说《梅花烙》与剧本《梅花烙》关系。

 

3、原告主张被改编和摄制的内容能否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4、《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改编权。

 

5、《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摄制权。

 

6、侵害改编权及摄制权主题及民事责任的认定。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得到结论是,琼瑶是《梅花烙》作者及著作权人;《宫锁连城》满足了侵害《梅花烙》著作权的条件;并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对琼瑶《梅花烙》小说及剧本构成改编事实,两部作品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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