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改委下放珲春的16项审批权完成工作对接

22.12.2015  10:15

  编者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来吉林视察时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统筹东中西协调发展,从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台了《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向珲春市下放具体管理权限265项。即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带您一起了解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落实珲春加快开放发展相关政策的情况。

   城市晚报讯 珲春市是我国通向东北亚的窗口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是“一带一路”北线的新通道、新平台、新门户,是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国家战略的桥头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发改委高度重视加快珲春市的开放发展,在简政放权、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边贸旅游发展、推动开发开放等方面做出了系列安排,特别在《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十三五规划》、《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区发展规划》等方面,都给予了珲春市重点安排。

  搞好审批权力下放对接。省发改委下放珲春的16项管理权限,主要涉及节能审查、城市供水、棚户区改造、电子政务、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为做好权力下放工作,省发改委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相关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17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权力下放到位、工作衔接到位、服务监管到位。“目前,下放的16项审批权已经全部完成了工作对接。”省发改委地区处处长高峰说。

  提高项目审批效能。对于珲春市上报的项目,省发改委尽可能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按照规定时限,审批类项目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已批复珲春市的7个项目,平均审批时限为9.1个工作日,比规定审批时限提前5.9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为100%。

  加大对珲春的支持力度。参照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扩权强县的改革做法,凡是省发改委赋予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的支持政策,全部赋予珲春市。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方案》中,围绕“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这一战略定位,规划了一批内连外通、跨境合作、国际物流等重点项目,全力助推珲春市加快发展。

  城市晚报记者 李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