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保局“增绿”“护蓝”多措并举

07.08.2015  19:17

  日前,珲春市环保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以“建设生态城市,打造美丽珲春”为目标,着力在“增绿”、“护蓝”上下功夫,谱写环保新篇章。

  改善空气质量。积极与国家和省州环保部门做好衔接,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根据指标量化分解表内容,力争尽早完成。狠抓控煤、控车、控尘、控制现有企业排污和控制新建项目。加强与各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共商对策,齐心协力解决目前所面临的新问题。

  抓好污染减排。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积极推进、全力督促跟踪重点减排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加大工作预警力度,确保减排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保障全市人民的饮用水健康。组织开展企业排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等措施,严查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大唐珲春发电厂、紫金矿业等重点企业的运行监管和在线监控力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确保水环境安全。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全面实施蓝天工程、清水工程、宁静工程。并加强固体废物的无害化管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推动生态市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力争年内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组的验收。

  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走向规范化。

  严格环保执法。实施重点项目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在全市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