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保局创新应急值守制度

31.07.2017  10:00

  为提高各类应急事件响应能力,满足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等不同应急值守要求,珲春市环保局创新制定《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科学调度能力。 

  珲春市环保局将应急值守分三类:一类为留守应急值守--相关应急人员24小时留守指定地点;二类为警戒应急值守--相关应急人员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三类为救灾应急值守--全体环保职工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分类值守办法可按需单独启动或同时启动;可按需要调动应急分队,监测小组、救援人员或全部人员,满足不同应急需要,同时其科学灵活的特点利于值守人员保持持久战斗力,应对艰苦的应急工作。 

  值守制度同时做出应急值守人员“六必须”、“六不准”规定,确保应急指令瞬间传达、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应急装备随时调用,杜绝饮酒值守、离岗脱岗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有较强的约束性和实用性,是珲春市环境应急工作的一项创新和环境应急体系的重要补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