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双语”法庭 引领双语办案新常态

17.12.2018  17:30

 

  12月12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珲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河某某(朝鲜族)危险驾驶案。珲春市检察院检察长文昌海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双语”法庭支持公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文昌海检察长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从接受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开始,监督公安机关保障嫌疑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审查案卷后,无论是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还是在制作法律文书方面,一律使用朝鲜语言和文字,使嫌疑人能够清晰地了解每一个法律环节,听懂每一个问题,看明白每一份法律文书,确保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而保证案件的公正性。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珲春市检察院用本民族语言出庭支持公诉并监督法庭审判过程。庭审中,公诉人庄严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河某某的犯罪行为,并进行法庭讯问、出示相关证据,就本案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庭审全程都使用朝鲜族语言进行,使少数民族当事人更加了解国家的法律规定,使少数民族被告人更好地针对指控进行辩解,最终心服口服地认罪服法。

  无论作为当事人还是作为其他诉讼参与人,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回答司法人员的询(讯)问、在法庭上发表意见,并且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书写证人证言。同时对于来自偏远山区的旁听群众而言,比起枯燥的法条宣传,听一次双语诉讼的庭审,更能收获好的普法效果。 

  整个庭审过程,珲春市检察院指控犯罪准确全面,论据有力、法庭教育有的放矢,用语规范、条理清楚,为双语检察官出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