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将民族团结进步与边疆和谐稳定作为“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

25.12.2015  14:20
   12月24日,珲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珲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把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市、全面小康典型市、绿色生态示范市、民族团结模范市和边疆和谐样板市,作为珲春市“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定位。   

   建设“民族团结模范市”提出:珲春市将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把握“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个关键,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将“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力争珲春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省、州前列,争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建设“边疆和谐样板市”提出: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珲春、法治珲春建设,深化“兴边富民”行动和“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拓展“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始终保持边疆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珲春市民宗局 金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