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认真组织参加《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

16.03.2017  14:20

 

省环保厅韩敏副厅长及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视频会议   

 

省环保厅相关处室人员参加视频会议

 

 

 

 

3月16日,省环保厅参加由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韩敏、省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及环境监察、法规部门负责人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本次视频会议。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主持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对“两高”司法解释系列文件政策进行解读,并希望环保执法人员要收集问题、综合治理、严格执法。

最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对环境执法工作充分肯定,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任务。翟部长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 “两高”司法解释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宣传贯彻“两高”司法解释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对“两高”司法解释学习教育,二是被执法的企业和个人也要学习“两高”司法解释,,三是执法过程中环境执法人员要向背处理人员普及法律宣传到位,四是抓好落实,依法履职尽责,五是抓典型,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