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1.07.2017  10:00

  今年以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按照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快和及时回复“三快一及时”的要求,及时受理、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一是立案快,接到各渠道的投诉后,受理人员仔细梳理案件类型、核实隶属辖区后,第一时间将投诉件转交给辖区环保分局处理。 

  二是查处快,各辖区环保分局接到投诉件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处,核实投诉案件的属实情况,污染状况及形成原因。 

  三是结案快,调查后,要求污染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影响,并及时结案;一时无法办结或不能办理的,向投诉者解释,并求得谅解和支持;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投诉件,1天之内转给其他办理部门。 

  四是及时回复,所有投诉件办结后当天回复,并征求投诉者的意见,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诉人进行回访。 

  截止目前,市环保局共接收群众举报投诉件4319件,其中“12345”3175件,“12369”520件,网上投诉167件,局长信箱37件,微信投诉420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