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保护工作2014年回顾和2015年安排

12.02.2015  12:24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要求,省里和各地区均建立健全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1+N”大气污染防治模式的落实,燃煤小锅炉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县级以上城市全部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切实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力度,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河道清洁行动,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全省减排工程实现了“五个全覆盖”。

  四是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重金属监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重金属规划项目全部建设完成。

  五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规划环评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人民群众反对的项目一律拒批。2014年省环保厅将70%以上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进行了下放。

  六是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白山原麝、四平山门中生代火山2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辉南大椅山湿地、海兰江源、汪清上屯湿地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通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通过环保部生态示范创建考核验收,龙井、汪清、珲春、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

  七是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各地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监察行动,有力推动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的解决。同时,加大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的宣传力度。

  八是信息化和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全省环保系统公文传输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并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九是环境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信息公开领域不断拓宽、渠道逐渐多样化。

      十是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断强化辐射环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对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持续提高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能力。逐步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继续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加快发展;不断拓宽政府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积极推进向社会“第三方”购买环境服务,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二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让人民群众看到治霾新成效。深入落实“1+N”治理模式,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深化煤烟型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工业企业烟粉尘达标工程;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完成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建设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同时,要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不断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升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

  三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确保项目完工率和重点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要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出水要达到一级A标准;深入开展重要支流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同时,持续开展好重要支流“清洁河道”行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不断深化污染减排,确保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3月底前,省环保厅制定下发2015年度全省减排计划。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减排计划;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出台《吉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五是继续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吉林省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加快创建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努力提升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3月底前,省环保厅制定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各地要加快编制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年内完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启动蓝天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绿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净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编制完成《吉林省排污费征收提标方案》,实行差别化征收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是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维护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切实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

  八是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水平。要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能力建设。

  九是继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环保厅将制定出台《吉林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着力加强新闻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年底前,各地级环保部门要实现环保网站全覆盖。

  十是全力做好“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对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趋势和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为引领,对“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年底前完成“十三五”规划初稿编制,努力形成符合我省省情、彰显我省特色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