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

27.08.2015  14:11

     

  为了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以及“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13日组织召开全厅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 

  会议系统回顾了上半年全厅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深化煤烟型污染治理,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年底前列入年度计划的70个工程项目要全部完成,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完成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建设并实现联网,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加大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力度,年底前再淘汰黄标车3.1万辆以上。深入开展综合整治,严格建筑和道路扬尘管控。加强监测预警,提升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 

  二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加快制定我省落实“水十条”的实施细则,10月底前,完成细则编制工作并上报省政府。加大重点流域规划实施力度,年底前,力争规划项目完工率达到80%以上。深入开展伊通河、条子河、招苏台河等重要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排污干管截流等关键工程建设。持续开展重要支流“清洁河道”行动,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强化减排工作薄弱环节,着力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等工作。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推动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推动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推动纳入省级责任书的燃煤发电机组、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设备、石油炼制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加大畜禽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健全完善减排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定出台企事业单位排污权确权办法,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确权工作。 

  四是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切实强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快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是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对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环境质量提升和生态建设2个重大环保科研课题,科学合理确定我省未来一段时期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坚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相衔接,与各有关规划相衔接,解决好重点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环境保护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结合,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规划目标体系,科学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同时要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好、安排好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尽快形成环保规划体系,在“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突出谋划好各项专项规划。 

  六是深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做好《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十年纲要》,未来10年生态环境建设、未来10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个重大课题研究和清洁大气、清洁水体、生态建设3年行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着力推动环境保护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进一步拓宽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渠道。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保大数据、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咨询等方面尝试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研究推广环保设施租赁、政府贴息补助等模式,切实解决好重大生态环保项目一次性投入大、融资难等问题。加快构建大数据、网格化、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努力提升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年底前制定完成《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办法》,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为了确保上述工作的有效落实,吉林省环保厅要求各处室、单位在全面梳理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倒排工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效果。同时,要求各处室、单位将责任落实到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措施,落实到每个人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及“十二五”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