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构建三个体系”推进铁腕执法新常态

11.12.2015  12:06
  长春市环保局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着力构建环境应急管理、司法衔接、联动执法等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适应环境执法新常态。     一是突出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突出掌控环境风险源,对全市46家环境风险源,建立动态数据库,对企业厂区平面图、风险点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组织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突出掌控环境信访案件。提高12369环保热线和12369微信平台运行效能,对重点信访案件,一事一议,领导包案,跟踪督办,办结率为100%,反馈满意率为96.5%,未发生一起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突出掌控在线监控重点。对国控源55家设备60台(套)在线监控企业,实行周调度、月巡查、季报告制度,在线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5.3%。     二是全面构建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 认真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行政区划将全市范围划分179个环境监管网格,做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无死角和盲区。按照网格全覆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清理废止事涉文件3件,共查处违规建设项目77个,下达行政处罚62个,取缔或停建16个,限期补办环评手续19个。    三是协同构建司法衔接与联动执法体系。 市环保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成立环侦大队,专门负责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市环保局、公安局从5月起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警力100余人次,移交公安部门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4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按日计罚案件5起,查封扣押6起,有力震慑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