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环保局开展新《环保法》守法辅助培训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23.04.2015  16:14

  为解决旧《环保法》处罚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经大幅度修改的新《环保法》自2015年起施行。新《环保法》被喻为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对环境违法行为祭出诸多重拳和利器。为了加强对新法的宣传贯彻,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近日四平市环保局组织全市各行业企业负责人近200人及环保职工开展新《环保法》守法辅助专题培训,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平市环保局给每位企业负责人发放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单行本和《环境监管宣传手册》,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为大家系统讲解了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特点与变化,重点对常见企业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新《环保法》下的企业环保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与新法配套实施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环境信息公开等几个《办法》进行了解读。

  四平市环保局主管局长全面分析了全市企业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强调新《环保法》是强化环境执法能力的利剑,而且是“双刃剑”,它一方面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理方式,一方面也明确了执法者的监管职责、履职方式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方式。

  在当前全面强化环境法治的新常态下,企业家一定要转变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能,但同时也要追求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守法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是底线。守法才可生存,违法将会被淘汰。为了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定要严格依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环保制度,完善相关的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达标排放,依法进行信息公开。

  严格是环保部门执法的基本要求,环境执法以前更多的是用行政手段,新《环保法》直接授予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强制执法权。环保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格依法规范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除了常规的监督检查,环境监察部门将按照“三不三直”的要求,即“不定时间 、不打招呼 、不听汇报 、直奔现场 、直接督查 、直接曝光”,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守法辅助培训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会后很多企业的老总表示,这次培训使自己对新《环保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发现企业有些地方与法律要求还有差距,回去一定马上整改。有些平时认为自己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污染治理的企业也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环保守法意识,不断完善环保制度,主动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培训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有多家企业到市环境监察支队针对新《环保法》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咨询,以便完善本企业的各项环保制度,做到保护环境,守法经营。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