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 体高超35cm禁在市区饲养

08.11.2016  19:41
工作人员检查宠物店是否有违规狗。  摄影 李成伟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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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检查宠物店是否有违规狗。 摄影 李成伟

  扰民、伤人、吓人,不及时清理粪便污染环境……

  7日,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市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长春市公安局机动治安支队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场收缴了8只大型犬。

  警方现场收缴了8只大型犬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7月份,我市就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市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4个月以来,长春市公安局九大城区分局机动治安大队和全市78个派出所共出动警力210人次,检查公园、广场8个,居民小区42个,教育纠正违规养犬行动190余次,查处没收大型犬76只,烈性犬15只。对西康路宠物商店一条街进行检查,查处没收大型犬11只。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国贸门前非法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当场收缴小型犬36只,大型犬9只。

  朝阳区西康路集中了近十家各类宠物商店和医院。在一家宠物商店内,民警发现了一只大型犬金毛,现场予以了收缴。据民警讲,这些宠物商店和医院有的违规饲养和存放大型犬和烈性犬,是警方打击的重点,在先前的行动中,警方已经在该宠物一条街查处了大型犬11只,有力地遏制了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在7日的行动中,警方在该地又收缴了8只大型犬。

   体高超35厘米不得在市区饲养

  据长春市公安局机动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雪介绍,根据2005年长春市人大通过的《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该规定的通告中明确:小型观赏犬的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体高指的是犬站起来的高度,而小型犬一般是指京巴、吉娃娃等宠物狗。超过35厘米的属于大型犬不允许在市区饲养,如藏獒、德国黑背、德国牧羊犬等攻击性强犬类。对于在市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一经发现立马予以扣留没收。

  不服从管理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扰民、伤人、吓人,不及时清理粪便污染环境,在过去的一年,市民对这些问题反响强烈。针对这一情况,长春市公安局从今年7月到11月,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李雪表示,被扣留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将会被送到统一的犬舍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按照规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据李雪讲,查处大型犬和烈性犬将作为警方的一种常态工作。市民如发现违规养狗的行为可以拨打犬类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431)89163598。记者 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