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经研究确定第二批低价药品的清单

20.11.2014  12:46

11月19日,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网站看到,有29种西药和23种中成药被核定为低价药。同时,省物价局制定了头孢地尼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并下发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经研究

 

确定我省第二批低价药品清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日前吉林省物价局经研究确定我省第二批低价药品清单,并予以公布执行.

 

其中被核定为第二批低价西药的有29种,包括制霉素片剂、阿司匹林缓释片、麻黄碱小容量注射液、曲安西龙片剂、左旋甲状腺素片剂、氟轻松乳膏剂、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等。

 

有23种中成药被核定为低价药。其中包括黄芪注射液、感冒疏风片、清热解毒片、小儿咽扁颗粒、新清宁片、治咳川贝枇杷露、滴丸等。

 

我省头孢地尼等药品

 

将执行最高限价

 

近日,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制定了头孢地尼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并下发通知。其中,每盒(100mg×6粒)装的头孢地尼(胶囊剂)最贵不得超过66.0元/盒。

 

据了解,此次定价药品属政府定价增补剂型规格药品,按照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制定最高零售限价。

 

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它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时,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调查,对实际零售价格与规定的限价相差较大的,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自即日起执行,可登录吉林省物价局网站查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发改委和我省价格调整,按其公布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