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煤业窒息事故22人受罚今后煤矿法人需每月下井安检

23.04.2015  16:15

中国吉林网4月23日讯(记者周宏)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江源煤业“2.3”较大窒息事故相关情况。

据介绍,2月3日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江源煤业公司较大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认定,直接原因为江源煤业井下瓦斯监控数据出现异常,调度值班员违章指挥瓦斯检查员进入现场查看,瓦斯检查员违规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违规进入缺氧区域,导致窒息死亡,事故为责任事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马和平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已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江源煤业处60万元罚款。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省安委会和有关部门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三全面”、“三从严”专项整治,要求全省煤矿企业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全面落实;从严达标、从严执法、从严追责。并出台制定了《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跟班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每月带班下井检查安全规定》、《煤矿井下“四化融合”、“五个全覆盖”管理规定》、《吉林省煤矿专家巡回驻矿开展安全培训制度》,要求企业视矿工生命如同自己的生命,始终与矿工同呼吸、共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