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危害公共安全 长春实行一票否决

19.10.2015  07:32

    日前,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止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县(市)区、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层层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逐级分解任务,把工作落实到村组和人头。

    各地要将政府“禁烧”通告在各村屯显要位置张贴,在村屯及重要路口悬挂条幅和标语,组织各级干部进村到户、宣传车入屯宣传发动,村组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全面监控、重点防控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周边、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道和铁路两侧及饮用水源地、林地边缘等重点区域,及时发现火点和烟点及时纠治和查处,严查“第一把火”,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听劝阻或阻挠执法的,或引发较大过火面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及平安村屯、最美乡村建设评比的内容之一。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对于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新文化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