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热传“吉林省供热调查” 今冬取暖费会调吗

08.09.2015  09:45

7日, 长春 人的微信朋友圈有两条微信被广泛关注,一条是“哈尔滨市即将召开听证会,意向调整今冬取暖费”;另一条是“ 吉林 省开展供热大调查”。在距离供暖期日近的时候,两条微信的出现不出意外地得到了大量转发和评论。更有人将两条消息勾连在一起,认为长春会紧随哈尔滨调整今冬取暖费。果真如此吗?新文化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求证。

哈尔滨:每平方米拟降价2.03元

新文化记者昨日在哈尔滨市发改委网站上找到了“关于召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公告显示,哈尔滨市发改委将在9月16日召开听证会,对取暖费价格的调整向社会征求意见。将会参加听证会的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外,还有供热单位和利益相关方的代表、专家学者及用热市民,共计27人,其中用热市民12人,接近总人数的一半。具体的调整方案是,由现行的每平方米40.35元调整为38.32元,拟降价2.03元。

调整原因:近年来煤价接连下跌

自2012年5月份以来,全国煤炭市场已连续三年波动下行。哈尔滨市发改委的公告中阐明了对于此次价格调整的动因意见是,由于受煤炭价格以及人工、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变化的综合影响,今年的供热综合成本有所下降。

调研评估:确认当前供热综合成本为37.20元

据哈尔滨当地多年负责供热报道的媒体从业同行介绍,在调整方案出台前,哈尔滨市发改委对供热企业供热成本等因素进行了监审,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调研和评估,确认哈市当前的供热综合成本为37.20元/平方米,在平衡市民用热需求和供热企业利益后,拟定了如上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对此方案,虽仍有质疑的声音,但也有人认为虽然调整价格幅度不大,但聊胜于无,表明了当地政府对民生大事的一种积极态度。

新文化记者昨日向哈尔滨市发改委有关部门求证此事,并希望了解方案出台前后的动因和程序时被告知,关于此次供热价格调整的所有问题,在正式确定之前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有关新闻的发布均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全权负责。

市民反应:有人认为降价幅度不大

哈尔滨市民对于这样的调整意向反应不一。有人认为,降价幅度不大,并不能解决社会对于取暖费过高这一问题的质疑。全国低温时间最长、气温最低的省会城市施行最高的取暖费标准,一度饱受哈尔滨市民诟病。调整降价,多年来被屡次提出,未有动向。2014年11月,《人民日报》曾撰文向哈尔滨提出“煤价下跌为何取暖费不降?”的问题,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

沈阳:着手调研供热价格

哈尔滨拟调整供热价格的消息一出,东北三省中取暖费标准最低的辽宁省也同样关注此事。来自《沈阳晚报》的消息称,在煤炭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下,沈阳物价部门已开始着手调研供热价格调整的可能性。沈阳市现行的取暖费标准是每平方米28元,同样是在2008年煤炭价格大涨的背景下,由每平方米22元调整到此标准的。根据沈阳当地媒体的报道,沈阳市物价部门或将在这个采暖期结束对沈阳供热企业煤炭实际购进价格、供热单位成本、供热企业煤耗等情况作出详细的调查,在成本监审工作结束后,提出相关意见报沈阳市政府审定,向社会公开。

取暖费什么情况下能调?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应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统计数据显示,环渤海地区港口平仓的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均价由2011年11月初高点853元/吨降至410~420元/吨,价格跌幅超过50%。以此为基础,取暖费价格调整看似势在必行。

从另一个角度看,东北三省的省会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冬季气温和低温时长的差别在近年来表现得并不明显,新文化记者通过查询三地年平均冬季气温发现,沈阳相对长春、哈尔滨,平均气温略高,低温天气稍短,而长春和哈尔滨,无论是气温还是低温时长十分接近。长春去年冬天日平均气温为-13℃,而哈尔滨去年冬天日平均气温是-12.5℃,比长春还要高一点点。长春上一个供暖期是从2013年10月18日到2014年4月10日,哈尔滨则是从2013年10月20日到2014年4月20日,比长春多了不到10天,供暖期都是半年。

■吉林省物价局

供热情况调查与价格调整无关

在吉林省物价局网站上,“关于开展全省供热情况调查的通知”中调查的内容包括各市州供热企业的数量、供热面积、供热成本、盈亏情况等方面,通知的发布时间是2015年8月11日,通知中要求各有关单位提交报告的时间是8月25日。

新文化记者昨日向吉林省物价局相关部门求证此事时,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的调查与取暖费标准的调整并无关系,是物价部门在系统内部对全省各地供热企业的例行调查,这样的调查每个采暖期结束都会进行,不同的是,今年例行调查前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而从调查回收的报告看,各地报上来的情况并不理想,“有些信息不全,有些数据比较混乱,一看就不是很清楚,需要我们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负责人说,这也是每年例行调查中的“老毛病”。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的取暖费标准由各地发改委会同供热管理单位进行评估和定价。”

■长春市发改委

已经会同公用局进行调研

新文化记者随后向长春市发改委、长春市公用局进行了求证。长春市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发改委在今年上半年就开始关注煤炭市场变化、供热企业经营状况和供热成本等问题,对取暖费价格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发改委已经会同公用局进行调研。距离供暖期还有不到两个月,能否在此之前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这位负责人表示:“变或不变都有可能,要看最后的调研情况。如果有了方案,一定会召开听证会。”

长春市公用局的相关负责人在被问到同样问题时表示,调研还在进行中,“价格调整的问题比较敏感,涉及经济和民生,在没有结论前不适宜过分关注。”他同时表示:“哈尔滨先动了起来,可能会引发东北三省的联动。但涉及煤炭市场价格预判、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经营发展、老百姓的民生大事,需要科学慎重的评估和研判,作出负责任的决定。”

■供热企业和行业专家

长春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长春今冬取暖费调整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新文化记者向长春市一些供热企业求证这一消息时获悉,供热企业大都没有接到价格调整的消息和通知,但调研确有其事。

一位行业内的资深专家介绍,调研开始的时间是在6月份,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公用局,以及第三家评估单位对长春市供热企业上一个供暖期的运营成本账目进行了审核,认为账目内不应该计入供热成本的部分剔除,账目外漏掉的供热成本合理计入,评估出了各供热单位的供热成本在每平方米25元至29元之间,结合各单位盈亏情况,目前的取暖费标准基本趋于合理。

这位专家表示,目前,长春市还没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方案出台,而用户已经陆续开始缴费,如果在供暖期前进行价格调整,供热企业面临很多实际的工作难题,比如各企业的经营指标重新核算、缴费用户的退费等,都将影响今冬的供暖工作。因此,他认为,按照惯例,今冬,长春市取暖费标准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因为2008年价格调整时,具体价格就是在10月份出台的。

对于煤炭市场价格动荡给供热企业带来的影响,吉林省宇光能源热力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尽管煤炭市场价格走低,但是供热企业的成本并未因此减少,包括水电价格、设备维修、管网折旧损耗、人员工资等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长春市的供热企业总体运营情况是基本持平略有微利,个别企业还出现亏损。

供热价格调整一定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市政府决定降低取暖费标准,作为供热企业,一定会也必须服从市政府的决定,并一如既往做好供热服务。”该负责人说。

新文化报 记者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