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高速不带灭火器扣6分?看看吉林省交警怎么说

20.11.2017  17:11

近日,一篇名为《11月25日正式实施,开车坐车的都要看,不看亏大!》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疯传。其中包括“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全国全市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安全带佩戴(包括副驾驶)、驾驶员抽烟、打电话”等内容。该消息一出,顿时引来众多车主的关注。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

看到这篇文章,小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在2015年的时候人民日报就曾经对此类新闻进行辟谣!

同时经过小编在网上搜索发现,近几年经常有类似谣言发生!

对此,咱吉林省高速交警部门回复:假消息!

吉林省高速交警部门表示:

对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目前执行的是既有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部令,不存在“新规”一说。这则帖子中涉及的未携带灭火器和三角架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早有法律法规规定。

比如未按规定随车携带灭火器的,处20—200元罚款,不扣分。而针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象主要是大客车、大货车,对于轿车则更多是予以警告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