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身边渎职案前4月查2908人

14.06.2015  16:07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04件、2908人,近五成为专项资金领域案件。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最高检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着眼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不断将专项工作推向深入。

 

这位负责人分析,从办案情况看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大案要案数量较大,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今年1至4月专项领域查办的案件中,重大案件487件,占专项立案总数的23.1%;特大案件555件,占26.4%。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8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9%。立案侦查的案件造成死亡363人,重伤70人,直接经济损失29.83亿元。

 

二是案件罪名比较集中,发案部门涉及面广。立案侦查的2104件2908人中,渎职类案件2088件2874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99.2%和98.8%。其中,涉嫌滥用职权罪和涉嫌玩忽职守罪两类案件合计分别占86.31%和84.83%。查办的犯罪嫌疑人中,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199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8.6%,所占比重最大,且案件涉及人多面广,在各部门中立案侦查人数较多的有农业、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

 

三是办案领域重点明确,专项资金领域尤为突出。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惠民资金、涉农补贴、淘汰落后产能补贴等国家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严肃查办专项资金领域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

 

据统计,今年1至4月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合计1020件1366人,分别占专项工作立案总数的48.5%和47.0%。其中,重大案件285件,特大案件287件,立案侦查的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