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确保农民工过好年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路组织召开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绩与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路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当前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加大排查化解力度。要求各县(市)区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做好回头看,立即进行再排查、再部署、在落实,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和隐患案件要夯实主体责任,一案一责,落实压实,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解决时限。
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带队,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已立案未办结的欠薪案件、各地排查出的其他欠薪案件以及各地贯彻落实包保责任情况。
要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长春市建设施工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3]4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治理农民工清欠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不履职尽责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报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即使未有案件也要实行“零报告”。同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领导带班,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落实,对上报数据不准确、不及时,没有落实应急预案和重大问题的责任人进行全面问责,确保每一起因欠薪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事件都能得到快速妥善解决。
注重联动密切配合。与建委加强联动,随时做好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准备工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开辟“绿色通道”。对建设领域内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同时,对于因用人单位结算争议而无法返乡的农民工,由人社、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发放路费补贴,给予政府救助。
强力推进切实治理。严格理清拖欠工资和拖欠工程款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从快从速处理;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16年,我市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解放思想 抢抓机遇 创新发展”的核心内容全力抓好落实,结合“法治长春十件实事”的总体部署,坚持做到适应新形式有新思路、应对新情况有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有新举措,不断完善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互相支持配合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呈现案件总数、涉及人员和涉及金额“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市共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40件,涉及农民工7069人,涉及金额1.5亿元。结案130件,立案数较上年下降49.82%,当期结案率达到100%,涉及农民工5757人,金额11417.38万元,分别同比下降了56.38%和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