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集中清理加油站附近违法停放车辆

19.11.2014  12:44

  近日,吉林市交通安全委员会部署从11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加油站附近违法停放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停放,消除加油站安全隐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第5款规定: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清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对个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集中清理加油站附近违法停放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安监、消防、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开展联合执法,采取联合检车和电子警察监控等方式,对管辖范围内距离加油站30米以内路段人行道上的违章停放车辆,不听劝阻的将按照上限严管重罚。(江城日报特约记者/刘英娟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