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从政的法纪红线和道德准则

12.08.2015  10:25

  (一)

  清正廉洁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时期好干部必须具备的五项标准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从政的法纪红线和道德准则。

  1988年,习近平同志在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强调:“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是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

  1995年,习近平同志担任福州市委书记,在一次接受记者访谈时再次说到:“记得小时候看京戏,常从白脸、花脸和红脸的区别中辨别谁是忠臣,谁是奸臣。当时曾想,如果自己长大以后从政,决不能做奸臣、做赃官。无论做大官,还是做小官,都要为老百姓办事……做官就要清清白白地去做,造福于民。如果靠当官来发财,小的说是没出息,大的说就是缺道德。从政的人,应该有远大目标,不为功名利禄所累……我通读过‘二十四史'的大部分,最爱读的是《三国志》、《汉书》、《后汉书》和《资治通鉴》。在读历史时,有一种强烈的精神在鞭策启迪着我——国家要兴旺,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但是如果内争利于朝,外不能御侮,必要亡国。

  2014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干部座谈时进一步讲到:“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想发财,可以合法发财,自己经营,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智慧致富,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这么干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在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戴着假面具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自己的良心难道一点没有发现吗?睡得着觉吗?把这些事情想清楚了,干事自然有底线,自然有高度,自然不会做那些虽充满诱惑,但随时可能掉入陷阱、随时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

  这些深入浅出、语重心长的大实话,及其蕴含的启示和警示,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干部从政的座右铭和准则。古今中外的史实和现实也充分说明,“公生明,廉生威”。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威。官商同道,国之祸也;官商勾结,民之殃也。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

  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在旧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积淀了根深蒂固的类似“做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学而优则仕”、“有钱通鬼神”等从政理念和腐朽思想,这成为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中国共产党人“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决不能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以后,又出现新的特权阶层和特殊利益集团,更不能出现腐败利益集团。

  早在建党初期,党中央在1926年8月4日就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又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毛泽东同志在1927年3月也曾倡导“廉洁政府”;在1940年2月又提出了“廉洁政治”的理念,并把“十个没有”作为重要特征,要求全国都学习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创造这样的廉洁政治”。(一没有贪污官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毛泽东同志强调:“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例如,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肖玉璧,是1933年参加革命的红军战斗英雄,全身留有伤疤90多处。后来贪污3050元,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坚持“功不抵罪,罪不否功;法不容情,情不否法”的原则,于1941年12月底依法对他执行死刑。

  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建国执政以后,针对一些干部居功自傲、以权谋私、贪图享乐、贪欲膨胀、贪污受贿等问题,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以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和“挥泪斩马谡”的态度和行动,坚决惩治腐败。

  毛泽东主席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如果一个个官员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末,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当李自成造反!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问题若是成了堆,就是积重难返了啊!”中国共产党人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威信,嬴得了人心。

  当今世界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根据近几年全国反腐斗争的情况分析,由于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造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和腐败现象沉渣泛滥。甚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人妖颠倒是非淆”,既出现了老虎、鲸鱼式的“高官疯贪”,也出现了苍蝇、蚂蚁式的“小官大贪”。对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怨声载道,我们绝不能等闲视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以时不我待、义无反顾、正本清源、力挽狂澜的精神,带领全党同志、全军官兵和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和依法治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绝不能半途而废!

  为了无数革命先烈和仁人志士的鲜血不能白流,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必须把这场“等不及、输不起、软不得、宽不成”的“反腐救亡”斗争进行到底;必须把清正廉洁等优良传统恢复好、保持好、发扬好,用实际行动做到“优良传统”的代代传,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永不变。

  (三)

  干部清正廉洁,不仅需要增强廉洁自律的实效性,而且必须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最重要的就是要防微杜渐,不要‘温水煮青蛙。” “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为真正的优秀的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即具备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和坚强如钢的党性原则,应该做到——战争年代不怕死,和平建设不怕苦,改革开放不贪财,一生一世不忘本。另一方面,人性是有弱点的;“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上善若水,下恶若火”;“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廉洁自律是十分必要的,是非常重要的,但也不是万能的。“小洞不补,大洞尺五”。“假大空”(假冒伪劣、贪大炫洋、空想空谈)和“风马牛”(刮歪风、拍马屁、吹牛皮)都不是主旋律;批评和监督也是正能量。我们深入反腐败,就如“帮母亲治病”。知耻后勇者,兴旺发达;讳疾忌医者,自取衰亡。因此,我们必须下决心改变那种“负面文章正面做,悲剧变作喜剧唱”,和“天灾掩盖人祸,表彰掩盖反腐”等官场作秀;改变那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假,下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等不良现象。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既要防止“棒杀”,又要防止“捧杀”,更要防止由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异化、蜕化为腐败分子(不包括犯错误的同志),实质上就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祸国殃民、毁党乱军的“人民公敌”,即“不拿枪的敌人”。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谁主沉浮?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和新机遇、新考验,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始终践行“一个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保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学会“三件事”(识别是非,拒绝诱惑,控制自己);挡住“四把刀”(不喝过量之酒,不近婚外之色,不收不义之财,不生闲恶之气);过好“五个关”(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生活关)。要用言行一致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又红又专(一专多能、业务精),又顶天立地(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扎实深厚的群众基础),做人、做官、做人民公仆,为公、为民、为工农大众(工人、农民、军人、干部、知识分子)。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