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我市将开展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01.04.2016  08:10

  清明祭祀公车私用将严惩

  

  松花江网讯  201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市纪委日前印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一次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规定。要抓住清明节这一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坚决防止公车私用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要开展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要会同民政、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查阅重点路口监控录像,深入公墓、酒店、景区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级党员干部使用公车参加祭祀、踏青出游及其他公车私用问题。

  通知要求,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公车私用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所辖区域发生大面积公车私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清明节期间,市纪委将派出检查组,对公车私用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全市组织开展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江城晚报首席记者/侯庆有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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