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交警部门深入推进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22.10.2015  11:44

  目前,白山地区已经进入深秋时节,天气转冷,恶劣天气逐渐增多。为了有效预防恶劣天气引起的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白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积极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开展排查,强化源头监管。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对辖区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学校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所有者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要向学校作出安全驾驶承诺,凡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科学布警,严格路面管控。依托护学岗,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加强对学生、儿童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和疏导,严格依法查处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组织民警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路面的集中巡控,对学校周边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减速慢行、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信号规定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集中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民警深入校园,开展上交通安全课、开主题班会、摆放展牌图版、播放警示片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向学生及家长传播文明出行理念,呼吁每一个校车驾驶员从我做起,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礼让校车、从我做起”、“文明交通、从礼让校车开始”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校车条例》具体规定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推动《校车条例》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

  完善制度,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常态督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每学期至少两次对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收回校车专用标识,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