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年底前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17.11.2014  11:11

本报讯 (记者宋莉)近日,省运管局下发《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将全面核查车辆的注册登记及设备设施配备、罐体检测信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于今年12月31日前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仍未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由原许可机关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严格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坚决禁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另一企业兼职。

同时,建立健全查验登记制度;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