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无声 文化育人铸警魂

27.07.2016  03:06
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技能训练
  • 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技能训练
  • 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开展宣誓活动
  • 朝阳区法院法警文化长廊
  •   14年历程,14年奋斗,14年平安。

      日常巡逻、安检、值庭、押解、突发事件处置到服务大局,他们是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后勤兵”,他们是法院工作离不开的坚强堡垒,他们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尊重和认可。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成立于2002年,建队以来,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不断推进警队各项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出色完成了法院安全检查,提解看押、值守法庭、保卫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工作。

      时至今日,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年提押犯人超过千人。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调研时,朝阳区法院法警队不仅圆满完成安全保卫工作,也充分展示了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实战训练“动真碰硬

      业务技能训练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的重要内容,朝阳区法院坚持从严治警,以严格的管理、不懈的体能训练打造战斗团队,积极推行“固定训练日”制度,无论严寒酷暑,每周三、周五早上由主管院长带队训练,进行三大步伐、擒敌拳、警棍盾牌术等基本技能强化训练。

      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在各项技能大比拼上,先后荣获全市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集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大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警务技能大训练活动“优秀大队”。

      据了解,朝阳区法院年均受理案件7000件以上,司法警察大队平均每天接待当事人数百人次。建队以来,提押刑事犯罪嫌疑人两万余人次,值庭四万余人次,逮捕取保三千余人次,协助执行两千余人次,未发生一起串供、自残、自杀、逃脱以及危及法庭安全事件。

      规范管理“细致入微

      “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

      朝阳区法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奖惩规定、派警、值班、枪支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学习日”、“训练日”等20余项涵盖队伍管理、警令实施、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通过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有效增强了法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并逐步形成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管理秩序。建队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责任事故、涉枪、涉弹事件发生。

      记者了解到,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在审理轰动全国的“德惠宝源丰6.3特大火灾系列案件”期间,通过周密部署、合理调度,充分保障了庭审安全有序。

      文化育警“润物无声

      “法警大队是法院的窗口,法警的言行代表着法院的素质和形象”。

      朝阳区法院积极构建法院文化精神家园,坚持文化育警,提高警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培养无私、无畏、果敢、勇毅的朝阳司法警察精神。通过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把法警文化渗透到干警言行举止中,无论是安全检查、来访接待,还是押解值庭,都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文明执法,用实际行动树立司法警察严格执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文明。

      朝阳区法院内设法警文化长廊,立足精神文化和内涵文化,长廊以基本情况、苦练精兵、服务审判、安全保障、党团建设、警队风采、领导关怀、光荣绽放八大方面,记录警队苦练本领、军事化管理、安全保障点点滴滴。创意设计巨幅海报展示朝阳法警拼搏奋进的昂扬斗志,激发团队精神。

      同时,朝阳区法院将培养法警时代意识和人文素养,作为推动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法院大厅、走廊、活动室分别打造了“法字墙”、电教室和文体活动室,充分展示法警大队法治信仰、精神风貌、装备保障、工作业绩,也为全体法警提供了学习业务理论、交流心得体会、室内体能训练的场所。

      “细雨润物于无声,文化育人铸警魂”。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警文化已融入了每位警队干警的精神血脉,这源于先进观念引导、思想灌输,也成于文化熏陶、集体品格的养成。跨过14年岁月,朝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凭借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不断前行,成为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