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男孩冒领iPhone6S手机 涉嫌诈骗险获刑

16.10.2015  11:59

冒领他人遗失的iPhone6S手机,以为关机就万事大吉,不料,事情很快就露了馅,目前,冒领失物的李某已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取保候审。

10月9日,张先生到延吉市某麻辣烫店吃饭,离开时,将一部iPhone6S手机落在了桌子上,回去寻找却被服务员告知,手机已经被一名年轻男子领走了。张先生见状立即报警。

延吉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原来,当日,麻辣烫店的服务员发现手机后,立即追出门寻找失主,刚走出该店的李某听到服务员的喊声,回头看了一眼,随即出言“认领”。

民警据此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李某。鉴于李某不满18周岁,民警编辑短信发送到张先生遗失的手机上,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向其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及不归还手机要面临的法律制裁,希望其主动投案自首。10月11日,李某主动到延吉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韩伟鹏告诉记者,李某今年17岁,是一名学生。据李某交代,当时,他看到手机很新,起了贪念,很想占为己有,就认了下来。后来,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将手机还给主人。

民警介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冒领的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李某的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且交还手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其已被延吉警方取保候审。 

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