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餐具收费属“霸王条款”

04.05.2015  11:03

谢绝自带酒水”“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消毒餐具收费”……昨日,市工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反“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执法人员对吉林大路和民丰大街附近的多家饭店及部分超市内的多家蛋糕店及饼店进行检查,发现超市内“爱久记”手工老婆饼店的代金券在注意事项中将“此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进行了标注。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对饼店下发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分局行政约谈登记表》。“对于目前一些小微企业存在的‘霸王条款’,我们先是采取约谈不处罚,在约谈后的15个工作日后,如果问题依旧存在,那么我们将对其进行处罚,最高额度是3万元罚款。”市工商局二道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在另一家饭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除销售一次性消毒餐具外,并不提供免费的消毒餐具。对此,执法人员表示,不提供免费消毒餐具同样属于“霸王条款”。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合法权益受到“霸王条款”侵害,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