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向“特权车”亮红灯

09.01.2015  13:02

  为落实省政法委“整治特权车”的相关要求,洮南市公安局所属交管大队、纪检、督察、警务装备等单位组成检查组,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特权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警车、公车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中,检查人员重点排查警用车辆非执行公务活动时违规使用警车、警灯、警报器,驾驶警用车辆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酒店、娱乐场所等处乱停乱放警车,公车私用等问题;警车未年检、无“三证一单”、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要求警车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得扰民;非警用车辆禁止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严禁私自喷涂警车外观标识;非执行公务警用车辆严禁在宾馆、洗浴、娱乐场所门口违规停放;杜绝使用警车、公车办私事,接送家属、子女上班上学等现象,做到警用车辆“零违规”,驾驶人员“零违法”。

  警务督察部门还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每月进行通报。对发现的政法部门警用车辆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报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截至1月4日,未发现公车私用、警车违规使用情况,检查人员查扣了一台串挂公务用车牌照的违法车辆,民警对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检查组将继续加大警车管理工作力度,确保警车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孙洪武鞠洪亮)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