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环保局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02.03.2016  14:35
  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提高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质量,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根据环保厅和白城局对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洮南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本《方案》将我市分为24个监管网格单元,划分三个区域网格,18个乡镇为一个区域网格;通达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永康街道办事处为一个区域网格;富文街道办事处、光明街道办事处、团结街道办事处为一个区域网格。全市每个监管网格单元都配有两名的监管人员,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承担全市各乡镇和市区网格工作相应事项。

  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排污单位的信息收集,进一步完善辖区环境监管“一厂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