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07.04.2016  15:58
  

  为保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洮南市制定了《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洮政发〔2015〕27号)和《洮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洮政发〔2016〕4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我市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