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18.05.2017  16:41
  新文化讯(记者 石竹 通讯员 李延坤 王洁瑜) 为确保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4月24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5月17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向社会公布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果,通报5起典型案例,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实现,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助力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共实际执结案件885件

  此次攻坚行动中,各级法院综合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执结了一批涉及交通肇事、知识产权、房屋腾迁纠纷等有财产(部分财产)可供执行的典型案件。

  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投入警力2862人次,参与执行人员4474人次,出动执行车俩1620台,司法拘留198人,罚款69.7万元,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3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540人、法人54家,限制高消费110人、限制出境1人。其间,共实际执结案件88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现场发放执行款1.5亿元,达成和解案件123件,涉案金额1204万元,提出司法建议案件13件。

  此次攻坚行动推动完成全省90家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及功能测试工作;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在全国21家商业银行的3400余个营业网点、车辆管理、工商、证券、部分网购平台的财产信息查询和部分冻结功能;推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初步建成与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网络查控系统,目前,正在进行数据传输稳定性测试工作。

  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期间,全省法院投入单兵指挥装备549台,执法记录仪2142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085次,查询到涉案金额9615万元,网络冻结2100万元,网络扣划430万元,网络拍卖9次,成交金额5270万元。

  形成打击拒执罪的新常态

  近期省法院将与公安机关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和司法拘留快速衔接机制。对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转移或隐匿财产、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在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自诉机制的运用,畅通打击拒执罪的办案程序,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和提起自诉,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拒执罪的新常态。

  今年3月,省法院协调推动42家联合信用惩戒单位会签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已经形成。省法院正努力拓展失信名单公布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户外大屏幕、旅游景点等全方位公布,形成打击拒执的强大声势。进一步推动与联合信用惩戒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施联合信用惩戒,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一起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贾某,因交通事故责任产生纠纷。2016年11月,梨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贾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贾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2017年1月,刘某依法向梨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梨树县人民法院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银行存款,经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粮食收购点。因被执行人贾某没有如实申报财产,梨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贾某司法拘留的决定。但贾某东藏西躲,执行人员几次采取措施未果。

  在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筹备阶段,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如贾某拒不执行将移送公安追其刑事责任的信息传递给被执行人亲属。贾某意识到严重后果,便委托亲属来院同意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执行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7年4月28日梨树法院执行人员亲自到申请人刘某家中现场交付了21万元执行款,申请人同意放弃其他请求。 来源:新文化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